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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6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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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每一朝每一代,不公平的事多了海去。就如天朝,或如美帝,当真做到公平二字

千万千万不能当真啊。

因此看事物得全面地去看,好的一面远比坏的一面多,那就算是一个健康的国家了。

王巨将这两件事列出来,是有用意的。

“我这次归来,推出齐商税,银行司,如今开始有了成效,因此许多人支持,以为我做到了不加赋税而国自用了,还有人夸张地说,小治即将到来了。但也有人反对,说我刻骨无情,甚至用紫钞对国家功勋后代,权贵子弟敛税苛财。如果加上高利贷商人的损失,那我还真不能说是不加赋税而国自用。以及其他更难听的,我不一一列举了。”

“其实我想说的,我并没有做好,国家未来的危机,一是人口危机,即便有高产的杂粮,国家人口膨胀的速度也太快了,还有几个月,各州县的户口总数就会呈上来。到时候大家就看到这几年人口增加的数量。”

要知道两次惨败,让陕西路损失了多少户口,还有彼岸,每年都在转移了六七万户,如果这样,人口还在继续膨胀着,那确实是让人担忧了。

“其二就是贫富分化在扩大着,为了减少反对声音,我做了妥协,包括紫钞,包括默认了许多商贾将产业挂在权贵名下避税漏税。实际上这样一来,富者还是益富。勿用问紫钞,尽管紫钞征了一部分税赋,但实际商贸越发繁荣,就是征了一小部分税,各个权贵实际获利更多。”

这同样是一个让人寒心的话题。

为什么他们能获利更多,正是这些政策。

然而仅是损少了少许商税,便继续愤怒着,当真不会算账吗

太贪婪了

“又有少数士大夫权贵的家人家属,为了谋取财富,变着法子坑蒙拐蒙,巧取豪夺,为了妥协,我同样也没有过问。实际祖宗家法,将百姓定为五等,后又分成九等,富者多纳税,贫者少纳税或免税,也就是所谓的齐人,作用就是减少贫富分化。然而因为反对声音太大,即便是祖宗家法,我都不敢执行了。不错,银行司与齐商税,暂时造就了更多的三等户二等户出现,然而这些丑陋的现象,我没有阻止,恐怕以后也没有那个宰执敢碰这个禁忌的问题,那么这个小治,早晚还是昙花一现”

其实还是那句话,不是宋朝税赋重,而是宋朝赋税不合理。

比如榷茶,为什么被砖家一再攻击的保守派分子吕夷简要改革茶政

宋朝开国之初,有的做得确实很不错,比如榷茶,当时全国各地你打过来,我打过去,百姓生活十分困难,因此赵匡胤下达种种刺激经济的命令,包括榷茶,甲,你种不起茶了,没关系,朝廷贷款给你种植茶叶,但销不出去了,没关系,朝廷统一收购。

如果对照天朝的经济发展规律,有的真很仿佛

在当时这些措施是对的,也是比较先进的,而且朝廷收效也比较明显,尽管宋朝未统一天下,仅是茶政一年收益就达到了四百万缗,不是贯,一缗那是真正的一千文钱,与现在的新贯一样。

但往后发展,榷茶岐形了,到了宋仁宗才即位时,榷茶利润一年只有几十万贯,最低时只有二十几万贯,想一想一个杭州龙井茶叶一年能创造多少收益吧。

为何沦落如此,主要就是许多茶商无法征得税赋或者无论专榷,那么不如索性放开,朝廷不要付出大量胥吏管理经营,但又可以得到大量的商税。吕夷简做错了吗

结果呢,许多老派大臣反对,包括宋仁宗的老师,儒学大佬孙奭,为何以吕夷简的才能,最后做法保守,或者叫微调改革,真的没办法执行激进的政策了。

这一直延续到韩琦,才勉强对榷茶执行了通商法。

然后到了王安石,为何王巨对王安石变法也不是太赞成,就象这个榷茶,本来是通商法的,但经过王安石变革,巴蜀茶叶与福建茶叶又重新进行了专榷。

为何是巴蜀,原来巴蜀时不时来次大反叛,谁敢专榷但巴蜀地形封闭,东是三陕所阻,北是斜谷栈道,所以看上去容易执行榷茶。为何福建茶叶专榷,因为在宋朝建茶最好

仅是这两项,一年就为宋朝带来六百多万贯的收益。

这肯定是不对的。

再比如榷盐,就象天朝,到了七十年代,许多百姓真的吃不饱饭了,每天的下饭菜只是咸菜,宋朝最发达的地区不过相当于天朝的90年左右,一般不过相当于天朝的85年左右,肯定比天朝七几年好,但咸菜仍是百姓的主要佐饭菜肴,然而因为一个榷盐,盐价这么贵,对头吗

但因为税赋的不合理,王巨尽管推出许多惠民政策,五大榷却不敢动,包括王安石发起的建茶蜀茶专榷,以及各种苛捐杂税

或者再打一个比喻,宋朝企业一般只交纳百分之三的往税,比起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税,又算什么或者再比喻苦逼的文人吧,稿费从八百块钱就开始征税,八百块钱,会饿死人的,但不行,还得交税

甚至宋朝这种不规范的税赋,都牵累了彼岸

王巨也无辄。

那只好进一步的宽赋,因此推出了下一步的政策。

山陵滩涂湖泽

具体的做法,便是将无主的山陵滩涂湖泽,承包给各村的百姓。由官府监督,置放铁匦,价高者承包之,这个制度因为王巨推广坊场河渡制,已经很流行了。也就是暗投标制度。

不过做了几条辅助性的措施,一是为防各村的豪强用手段霸占,导致低价拍卖,在投标结束后,先是官府估价,然后再交给百姓审议,还是暗投标制度,交给村民纸条,同意者画上钩,不同意者画上叉,至少六成百姓同意最终的承包价格,这个承包才能正式通过。否则,继续拍卖。

其次强行规订,不得侵占道路、灌溉与水利,如果朝廷征用,朝廷将弥补其损失,官员与乡绅勾结,导致损失弥补太多者,追究官员其责任,但弥补太少,乡绅不服,可由县往州到各路提举司,逐级申诉,如果各种提举司还不能公正处理,可以来京城击闻登鼓。当然,到了各路提举司这一级别,基本上是最终判决机构了。

这条规订一分为二,先是道路灌溉水利,不能甲承包了某山,但山上有道路,这个道路也是俺的,想过路者,必须留下买路钱,那岂不是乱了。灌溉更不能阻止,否则更乱。

不过未来朝廷陆续的投资,比如某片湖泽,朝廷投资建圩区,但承包者不仅交了承包费用,另外还投入了种植茭白菱藕或者鱼苗的成本,这个朝廷必须补偿的。

但所谓的补偿,也就是这个成本,作为承包人,不得勒索朝廷。朝廷同样,不能不顾承包人的损失,而强行收回。

其三就是费用问题,朝廷从承包费用里收取百分之五的税收,但也不是敛财,这个税收有很多成本的,比如承包时朝廷将会派专人下来监督执行,或者朝廷收回时有其补偿,或者承包后,朝廷会派人对其承包的区别进行保护。就象少林寺周边的山区,是少林寺的寺产,不会让山民承包,但不是少林寺的寺产,由山民承包后,武僧继续来驱逐百姓,官府就要派人来捉拿。

余下的百分之九十五,则是属于惠民了,如果是一村之山陵滩涂湖泽,那便是一村之内解决,如果是几村共有的山陵滩涂湖泽,则几村一道执行拍卖,比如某湖泊,有甲乙丙三村,则三村百姓共同举行拍卖承包。或者大型的湖泊,如太湖,那没办法了,不过现在也没有能力划分这样大湖泊的具体范围,顶多划分一下湖滨的区域,让百姓种一种茭白菱藕。

然后再根据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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