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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代理镇长就由你来当吧”水月指着那个少爷的手下,“你叫什么”
“朗加”
“对此你们还有什么异议吗”
“尊听大人的安排”众人异口同声
“但是我这里有几个要求,和平镇在你们的管理之下,不能发生民怨之事,另外武器拍卖会是小镇的特色,必须延续下来,酒店并没有在战斗中毁坏,而酒店的所有收益,由你们自行定夺吧,只要牢记一点,你们既然把我当成了领袖,就要秉承我的我们的宗旨,正义,闪耀光明”
第二百一十章快马
“好家伙,这么一闹居然白收了这么多兄弟,这下我们的实力又增加了不少”暮色边走边道。
“可不嘛,我们还白白得了一个小镇呢,这个可是棵摇钱树啊”萧天也跟在后面唠唠叨叨
想萧天也不是自己白得的战将吗水月心满意足,脚步较快,不久俩到酒店所在,而流星已经吩咐好了马车在这里等待。
正如流星所说,这家酒店已经化成了一抹灰烬,现在还没有烧完,早知道小镇已成自己的囊中物,流星就不应该浪费这个酒店
“流星,你可闯祸了”萧天面对寥寥浓烟,叹着气说。
“我闯什么祸了,这不安排得好好的”
“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呢,你知道你这一把火,烧掉了多少钱吗”
“你说什么呐”流星根本不知道这个小镇已经是自己的了,否则一定也很后悔
“你们两个别犟嘴了,这件事留在路上说,我们马上启程吧”不知不觉,此刻已近黄昏了,这时,酒店里的人都汇集到这里,为他们心目中的英雄送别
“小丈夫,流星已经跟我说了你们的遭遇,让人家好担心嘛,不过还是要谢谢你,居然能想到要流星来保护我”
这个事嘛,流星幸好没有说,自己是拿信儿充当诱饵的
水月装成很脸红,“我强调一下,我哦不是你的小丈夫,以你的长相,大可不必在我这棵老树上吊死,对于你的感谢,我虚心接收好了”
水晶之恋,明晃晃的在信儿胸前璀璨,信儿先上了车,没有理会自己强调的话,“小丈夫,我在里面等你啊“
流星耸了耸肩,“那个小妞你处理的如何”
往人群中看去,唯独不见两人,金城主,还有雯雯,想必这两人已经离开和平镇了吧
“处理个屁,你就不能想想别的,火烧酒店的事,等我回到车上再跟你算账”
“嘿,你们这是怎么了,酒店我早就烧了,这会儿才来找我麻烦”流星确实很冤枉
和众人挥手告别,马车驶出和平镇,伴着这西下的落日,和染红的天际,关于这一小天,在和平镇发生的事,见到的人,水月只怕忘不掉,马蹄声,清脆在青石路上,车窗外,小镇渐行渐远
“小丈夫,我听流星说,在拍卖会上遇到的那个黑衣女人也喜欢你”信儿刚上车就坐到了自己身边,身体贴在自己的胳膊上,阵阵温暖,丝丝暧昧,却让水月,如坐针毡。
“哎呀,信儿,你往流星边上靠一靠,我这都被你挤死了”水月没有回答着这个问题,他是不想回答,似乎到现在,水月的额头还能感觉到雯雯手掌的温度,那种像姐姐和弟弟亲昵
“不嘛,人家就要挨着你,而且还要坐到你的怀里去”
“别闹”水月拦住信儿的腰,将她固定在车座上,话说多了萧天,这个车棚里显的有些拥挤
“水月,不如你就收了她吧,我看她一天天跟个妖孽似的”
“流星你少放厥词,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咯咯咯
“流星,终于说了一句人话,这一点我很赞同,不知小丈夫在如何收了奴家呢”
受不了,只要是一个男人都受不了,信儿的无赖,让水月踹不过气,“信儿,我再跟你说正经事呢,我们不可能的”
“我也说正经的呢,一个男人有多个妻子很常见啊,谁叫你这么招人喜欢呢”
“停”水月眼睛一瞪,“我招人喜欢”水月从没觉得
“不行了我要出去,透透气”流星屁股抬起,撞到萧天的脸上,“喂你小子注意点啊,一抬屁股,一股子臭味”
刚掀开车帘,夜色袭来,水月感叹,却没想时间过的这样快,马蹄带过,青泥地草,时间绕指尖,不过这样也罢,早一日取得毒枭臂,水月就能早一日回到山城,心念不可让自己心爱的人儿成了望夫石,思恋苦连连
“水月,你们刚才说,我烧掉酒店有何不对”流星对夜色想起这个茬
“小镇,已经是我们的了,镇长一死,小镇上的士兵将水月推举成为镇长”萧天失望道,这家伙,水月倒是看明白了,整个一钻钱眼儿里的阔绰子弟
“我靠,那我不是把自己的酒店给烧个精光”
“哈哈,要不怎么说你混蛋,来来来,酒店烧也烧了,我们来喝一杯庆祝下吧,不知你可把酒店的谷酒带上些”
“带着呢,我这就去拿”
岂能无酒,岂能无酒
岂能照这个借口一醉方休
流星倒是麻利,在马上为停的时候,就跳下了车,不一会抱着两个酒坛子蹦上来,“来吧,我们喝一杯”
信儿眨着眼睛,生气道:“我讨厌酒的味道”
“哦,那你可以走到后面的马车上去,那里很只有药味,而且还有三个老男人”流行大嘴不留德,引得信儿粉拳招待。
哎哎呀呀
马车在第二天清晨停下来,大家吃了点东西,顺道便便了一下
马车停靠的地点是一个开阔的地带,像是一片茫茫无际的草原,远方一条高起的小山,将阳光挡在身后,一缕清晨的凝光,四射在水月的眼眶
“舒服,舒服,在车上憋了一夜了”流星绕着马车走过来,见到自己在发呆,便一同往太阳升起的方向望去,“我们到哪里了”
“应该快要到达边陲了吧”
“回禀水月大人,我们往前再走一百里,就要到的人族的前哨了”也就是边陲的一个城市车夫回答
“哦,告诉兄弟们快点吃,我们要在晚上赶到那里”水月往后喊道,却见大路之上飞驰一批快马。
马上的骑兵看上去不是人族的人,而这些马也是魔族的。
马匹从水月的车边经过,沿着大路我那个边陲飞去,共有十匹,分不清哪一个才是他们的领导
“魔族的人”流星一惊,手臂搭在长剑上
“且慢”水月明白,这些快马上的魔兵又勾起了流星的愤怒,自己又何尝不是,但是这里距离边陲,不足百里,而在前哨中,说不定驻扎大批的魔兵,自己晚上过去,可不想招不必要的麻烦
“玛德,今天就想放过他们”流星恶狠狠的看着快马走开
“魔兵怎么这么着急,难道边陲出了事”萧天也走过来
“边陲能出什么事,那里不是公认的最和平的地方吗”
暮色说的对,边陲的前哨,是魔族和人族两界进入的必须通道,魔族和人族通过那里相互进入对方的地界做生意,不包含任何军事行动,魔族发兵,也需要绕过这个前哨。
那你不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