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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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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说你做的很好,虽有打草惊蛇的遗憾,仍不能掩饰武府那次突兀刺杀堪称惊艳的一笔,只惜手段太急,准备仓促,致使功亏一篑,大哥希望候兄能就此反思一下,谋定后动考虑每个环节出现的可能,找出应对方法,方能从容实施一击必杀,毕竟我们见不了光,也只有一次机会,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失算,甚至被看出蛛丝马迹,都会全盘皆输,我和大哥到时还会有个葬身之地,可候兄到时怕连葬身之地怕也是没有的。”蜀王李悼笑道,语带恳切,也不怕候弦高生气,有一说一一。

“上次是我激动了,不过,上次算不上惊艳,因为也是巧合,正好碰上小皇帝出宫偷香窃玉,谁也想不到皇帝会跟自己皇后的亲姐姐搞在一起,月下偷腥。可最关键的是,任谁也想不到昔年长安第一纨绔,登基后又忙于朝政才十六岁的小皇帝,会有那么强悍的武力,连未曾一败的玄机都被打伤了,离水更被打的肋骨断了数根,昏迷过去,我派过去的几名一流剑手,三下五除二就被解决,一刀割喉,所幸后来抓了如今丽妃武丽娘。”,“就是当今武皇后的小妹”,蜀王李悼像听传奇故事一样问道,颇为好奇。

“正是,那小妞一点看不出来,却是个外柔内刚的女娃,脾气爆的很,正准备动动这死妮子,结果侯某在外面的高手全给李治杀得满街倒了一地,三十来位难得一见的好刀客,一个不剩被活劈了,最后还是凭着武丽娘在手,玄机和我五个贴身的家仆护估才万幸中乘着长安宫门未闭逃脱出来。

几十号人北上,玄机、离水受重伤,为了不引起官兵盘查注意,只好分散开来,连那辆天下坊打造的宝车都舍弃给玄机掩人耳目吸引注意力了,只我一人独自狼狈溜回金陵,不瞒殿下,这辈子侯某混的最渣吃闷亏最凶的就是那次了,李治不简单啊。”,话中自嘲,可小金陵王嘴角勾起的弧度,却带着些许不屑,却不明显,在他看来,为了一个女人去冒险简直愚蠢到无以复加,若他是皇帝,哪怕玫瑰、鱼玄机还有那半个喜爱的李清河加在一起也不敌自己一块皮肉,更遑论冒生命之险。

“狼狈的不止是你,我那大哥器重的一个死士头领,名叫张要离,自从跟了我大哥从未失手过,可还不是差点折在小皇帝手中,为了夺走那个怀了小皇帝孩子的竺寒暄,哦,就是那个长安第一美人,死鬼杨毅尘和杨善游的妹妹,听说和他的太祖母萧后年轻时容貌无二,深受我那位九弟的喜爱。结果救人不成,还不是被霸道凶厉的刺天弩深深的射断了右手,齐根而断,听他说那时就靠着几根筋连着手臂,摇摇晃晃的走。嗯来都佩服,要换了我,别说痛了,光看着自己手臂那份惨烈样都忍不住昏过去的。若我那九弟简单,也不会成为天子,有很多事你不知道,你当真以为他能成为皇帝是无为不做作”,罱王李悼笑着附和,很清醒的自嘲,让小金陵王多多少少的一丝尴尬彻底烟消云散。

再水的琴从那一次凌乱后便一直恰到好处,清音幽幽,即使心里愈发好奇这个“蜀王”,也不曾再有慌乱,能让她慌乱的只有那个不曾把自己算进他“二个半真爱女人”的男人小金陵王。

“不管如何,能小看你小金陵王的人也不是个小人物,不去看看”,蜀王李悼意味深长起来。

“这是金陵,不是长安。”

小金陵王放开声音笑道,他小金陵王何曾有过名不副实的时候,长安那次认栽,可这金陵是自己的地盘,不是猛龙不过江,可就算你是真正的强龙,你也得给我盘着,这金陵烟hu地才会有你一隅窝身之地。

蜀王李悼低头饮酒,嘴角不为人知的轻轻撇了撇,笑了。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小金陵王永远都拿不掉那个“小”也只能是个“小”,王,器量如此,呜呼哀哉

李悼最不喜欢候弦高的也就是这一点,太过猖狂跋扈,不把旁人放在眼里,他父亲这样,如今看来儿子也是如此,上粱不正下粱歪,说自己不如自己父亲是真说对了,至少侯君集还有一个令他佩服的罗艺、燕云十八骑,可这候弦高,眼高于天了,无论大事成与不成,他的结局早已注定。

“果者酒之仇,茶者酒之敌,嗜酒之人必不嗜茶与果,此定数也。此酒甚美。”,“此言有理,大善”小金陵王欣然同意,就不知是同意前一句,还是后一句赞其“酒甚美”,的那句。

“来,喝酒”,小金陵王继续招呼着在他眼里拘谨无大气的青萋小豆芽蜀王李悼。

大唐皇帝李治第二十三章女刺客鱼玄机

更新时间:201110148:21:16本章字数:8715

第二十三章女刺客鱼玄机

锦衣卫指挥使的亲侄子像巨大的挡风旗幡,让董百焘无所顾忌的继续和新勾搭上的金陵名媛在鸡鸣寺闲逛游览,不同的是,一行人中少了一个女人。

冯白马阴沟里翻船,剧痛过后,估计是明白了甚么,精神上受不了这个灰色的冷刺激,四肢成一个“大”字行仰躺在走廊上,目光无神的呆呆的射在走廊的顶览上,想必是在回忆以往群美环绕恣意花丛的性福生活。

董百焘美人在怀,一身得意,看架势真的有把小金陵王可能的报复抛之脑后,就待和这位不算出彩却是金陵名媛小姐界傲娇公主气十足的富家千金金风玉露缠绵一夜,人逢喜事精神爽,董百焘折扇轻摇,眼神望着身边的闺秀温润醉人,刻意的掩饰刚才暴戾的一面,越发的风流倜傥起来,这让那被冯白马“压”了一遭的千金更是仰慕,在她眼中,此时的董百焘无疑就是传说中那位“七分儒雅中带着三分粗鲁”的绝世好男人。

李津这个人算是个怪胎,毕竟父亲李义府母亲杨氏可都不是寻常人,自小接触的也大多和良家无关,所以这位生下来姑且还算是白纸青葱的公子哥,有着董百焘这个在母亲羽翼下阳光长成的新纨绔不具有的城府,喜怒无常

但千万不要低估他的心计,虎父犬子,李津和李义府相比无疑就是条不成器的“犬”了,但犬也有着老虎没有的优点,很少咬人,而且咬人前哪怕叫也不凶,所以杨氏贪财名满秦淮,可李津这位刺史公子,连官场上也大有不知道这位仁兄存在的干吏,锦衣夜行素袖藏金,殊为难得。

一路上董百焘故作清高的不提刚才英武阳刚的威武一面,好似是往了一般,高深莫测,像是大世家出来的见过大世面的人物,李津没有对此不屑一顾,只是觉得无聊浪费自己时间。

虽然有个一方大吏的父亲,可李津素来对父亲的作法很反感,在他看来自己父亲聪明精明都超过世人了,可方向错了,在一个清明的盛世做一个佞臣,这是毫无必要且危险的平步青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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